邵市发改价费〔2022〕145号
关于核定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院内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创晟嘉康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停车场收费申请书》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费规〔2020〕8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核定你公司管理的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院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车辆停放实行计时收费,白天(7∶00至19∶00)停放每小时5元/辆;夜晚(19∶00<含>至7∶00<含>)含>含>停放每小时1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4小时为一个收费周期,24小时最高限价50元。
二、免费和优惠对象:
1、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辆免费;
2、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为自己或家属到你院办理公务或就诊时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免费;
3、体检、看病就医患者凭你院挂号、诊疗凭证,停放时间1小时内(含1小时)的车辆免费;
4、停留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其他各类车辆免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6、病人住院期间,亲属同一车辆一天内多次出入,凭住院探视卡(或住院相关凭证)实行优惠,只收取一次费用。
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车时间的,不享受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优惠,计费时间从车辆进入停车场起计算。
三、你公司应对进出停车场的机动车提供停车时段记录,并向交费的车主提供合法的专用收费票据。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或者超过收费标准收费的,机动车停放者有权拒绝交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在停车场入口处和收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没有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同时,你公司要严格按公示内容做好停车服务,严格技术操作,保障车辆停放安全,确保车辆有序停放和道路畅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执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请到我委重新审批。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