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邵市发改社〔2022〕140号
关于新宁县崀山风景名胜区紫霞峒景区入口
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崀山恒源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新宁崀山风景名胜区紫霞峒景区入口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崀山风景名胜区紫霞峒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有关意见的函》、《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崀山风景名胜区紫霞峒景区提质改造项目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湘建函〔2015〕216号)及新宁县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的相关要求,为了有效改善崀山景区旅游服务条件,完善紫霞峒景区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崀山旅游发展,湖南崀山恒源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实施新宁崀山风景名胜区紫霞峒景区入口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新宁县财政局出具了资金来源审核意见,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意见,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邵政投评〔2022〕29号),同意实施新宁崀山风景名胜区紫霞峒景区入口提质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7-430500-04-05-756965)。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宁县崀山风景名胜区紫霞峒景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143.75㎡,建筑占地面积329.50㎡,总建筑面积390.00㎡,广场铺装面积1283.00㎡,木栈道165.55㎡,机动车道面积2046.26㎡,特色景墙1组,入口标志景石1个,生态停车位面积1741.53㎡,绿地面积4640.46㎡;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游客中心(含配套厕所)、改造主入口门楼、广场铺装、木栈道、机动车道、特色景墙、入口标志景石、生态停车位以及电力、给排水、园林景观、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工程。
三、项目单位(法人):湖南崀山恒源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倪明明),经营范围是崀山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与门票经营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51.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9.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29万元,预备费104.65万元。资金来源为新宁县财政资金。请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18〕3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0〕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
五、本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六、项目建设方案、社会评价、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